关于选任宁波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3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97打印本页
市律协各分会(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宁波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第四届监事会已选举产生,为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有效提升行业自律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宁波市律师协会章程》,经市律协第十届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在全市律师中选任10-12名兼职副秘书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2.执业3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近5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党纪处分;
4.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关心行业发展,热心协会工作,自愿投入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履职时间,具有较强的行业奉献精神。
二、选任程序
1.自主申报。有意向申报的律师应如实填写申报表,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审核把关后报送市律协秘书处。
2.资格审核。市律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实。
3.竞聘面试。对通过初选的应聘者,市律协将组织竞聘演讲,由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审。竞聘演讲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决定聘任。提出副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由会长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常务理事会聘任。
三、其他事项
1.理事、监事、专门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主任,原则上不得兼任副秘书长。
2.副秘书长拟连任的,需重新申报;已担任两届的不再续聘。
3.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根据职责分工联系会长班子、监事会及秘书处。
四、报名方式
请报名参选律师于8月12日(周三)下班前将申报表(Word和盖章PDF)报送市律协秘书处邮箱3067920553@qq.com。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7002625。
附件:宁波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申报表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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