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转所(变更执业机构)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03-29来源:发布者:印剑萍浏览次数:32508打印本页
律师申请转所(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司法局提出申请,在浙江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上传以下材料(原件):
1.申请人与转入的律师事务所的聘用合同;执业机构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还需提交总所同意证明;
2.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相关证明;
3.二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一张(穿律师袍);
4.律师证原件。
平台上传后,寄近期二寸蓝底证件照一张至下面地址(背面写上律所名称和姓名)。用EMS或顺丰邮寄
联系人:严婷 联系电话:87187547
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三楼3023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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