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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介绍

维权申请人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和依法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律师协会提出维权申请,需提供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相关执业维权申请。涉及外省市案件时,可由市律师协会向案发所在地的律师协会申请维权协助。紧急维权事件,按相关应急程序处理。

部门:宁波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

主任: 徐立华

副主任:徐虹

成员: 范红枫、蔡祖红、魏杰、费震宇、洪彩珍、张爱军、吴克汀

办理窗口

1、办公地点: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

2、接待时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维权热线:0574-87002621

4、维权邮箱:nbslvshixiehui@163.com

5、维权网址:宁波市律师协会网站(http://www.nblawyer.com)

  • 工作职责

  • 维权申请注意事项

  • 维权处理流程

1、参与起草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相关规则和制度

2、接待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申请

3、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申请进行初审,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提交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受理

4、负责向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转交上一级律师协会交办、督办的案件

5、负责向下一级律师协会转办、督办案件

6、负责与相关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间的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参与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案件调查、处置、反馈工作

7、对符合启动快速处置机制或者需要向联席会议报告的重要工作、案件,负责报告、沟通、协调工作

8、定期开展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汇总、归档、通报和回访

9、研究起草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报告

10、其他应当由维权中心办理的工作


一、维权申请管辖

    律师维权申请向所属的市律协提出。所属的市律协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需要省级以上有关机关依法处置的,可以在调查核实情况的基础上,书面申请上一级律协协调开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律师直接向省律协提出维权申请的,省律协经过审查可以决定直接受理维权申请或转律师所属市律协办理

二、维权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维权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证据材料

    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申请的,在受理后应当补交相关书面材料

二、维权申请提出方式

    律师可以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提出维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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