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律师协会第七届七次会长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4-11-11来源:发布者:浏览次数:715打印本页
2014年11月6日下午,徐建民会长在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律协七届七次会长会议,市律协副会长、秘书长参加,监事长列席会议。现纪发如下:
一、会议传达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各参会人员畅谈学习心得体会
会议首先由徐建民会长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主旨内容,并传达了《决定》的精神。徐建民会长表示,在宁波律师内部要兴起一股学习《决定》的热潮,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同时,对律师学习《决定》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参会人员在会上各抒己见,表达了学习《决定》的热情。
二、会议提名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
会议由徐立华副会长介绍了市律协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选举情况,会议提名由范红枫任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名由刘慧杰、叶颂韶、郑发国任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三、会议通报了市律协近期相关活动安排
(一) 会议通报了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进展情况,同时讨论通过了获奖奖项及奖金安排等事宜;
(二)会议通报了《关于组织市属所律师与中院法官参加的互评活动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及参评律师推荐办法;
(三)会议通报了“律师好声音”活动组织进展情况;
(四)会议通报了市律协财务收支情况;
(五)会议决定于2014年12月6日举办“青年律师宣誓”活动。
秘书处:胡松松 山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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