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03-01来源:发布者:印剑萍浏览次数:3354打印本页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备案呈报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备案呈报表(2019).doc(审核要求:仅限于加入合伙人;县级司法局盖章;原件二份;不可容缺)

(二)合伙人会议同意加入(退出)合伙人的决议;(审核要求:仅限于加入合伙人;全体合伙人签字;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不可容缺)

(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审核要求:原件一份;不可容缺)


    递交材料前应在浙江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上上传电子材料。

    联系人:严婷      联系电话:87187547

    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三楼3023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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