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建房委举办《建工司法解释(二)》学习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6-08-13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95打印本页

2026年8月6日晚,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在宁波律师之家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学习交流会。会议由建房委主任王琦主持,建房委委员参加。

会上,参会委员对《建工司法解释(二)》23个条文逐一进行了梳理与解读,并围绕实际施工人权利救济规则调整、代位权制度适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规则细化、固定价格合同调价、审计结算期限等实务重点问题展开深入交流。

随着交流的深入,参会委员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结合各自代理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分享实务经验与典型案例,就条文理解与适用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现场气氛热烈,实务氛围浓厚。

本次学习交流会内容务实、针对性强,通过逐条解读与集体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参会委员及时、准确把握新规要义,对提升建工领域法律服务水平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市律协建房委将持续关注建设工程领域的立法与司法动态,常态化开展专业学习研讨活动,为宁波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坚实的法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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