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十九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0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115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5年12月9日对14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4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钱静杰 宁波市镇海区公安分局区看守所
沈 琛 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刘云丰 浙江省海港集团下属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童 旭 浙江省海港集团下属宁波航运交易所有限公司
柯宙廷 浙江省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黄胤超 浙江省海港集团下属浙江四港联动发展有限公司
杨倩雨 浙江省海港集团下属宁波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王梓宸 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林 涵 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
杨 郁 宁波银行
张文超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徐晓烨 浙江清收易律师事务所
韩昌元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胡碧云 浙江和义观达(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6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每个工作日至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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