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十九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0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115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5年129日对14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4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钱静杰      宁波市镇海区公安分局区看守所

沈       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刘云丰      浙江省海港集团下属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童       浙江省海港集团下属宁波航运交易所有限公司

柯宙廷      浙江省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黄胤超      浙江省海港集团下属浙江四港联动发展有限公司

杨倩雨      浙江省海港集团下属宁波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王梓宸      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林       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

杨       宁波银行

张文超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徐晓烨      浙江清收易律师事务所

韩昌元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胡碧云      浙江和义观达(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2025年1210—2025年1216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每个工作日至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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