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石剑平律师应邀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作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4-07-25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784打印本页

7月23日下午,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浙江海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主任石剑平律师应邀前往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作了《外商投资法》专题讲座。

讲座中,石剑平律师首先以2013年7月中美BIT确立的对外商投资采取“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及我国从2013年8月-2023年11月在东西南北中、沿海沿边内陆设立了2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切入口,介绍并阐释了《外商投资法》的出台背景以及该法涉及的外商投资、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概念。

随后,石剑平律师结合其自身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的经历及相关具体案例,从“外商投资的促进制度、促进外商投资的具体措施、外商投资保护制度、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四个方面对《外商投资法》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石剑平律师还与时俱进,在讲授《外商投资法》内容结束之前,着重结合近期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涉及的有关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等内容,就“负面清单”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和阐述。

最后,石剑平律师解读了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注册资本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的具体含义,同时,就该规定可能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期限、组织形式、内部管理制度等需要调整或改变以符合新的法律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阐述。

本次讲座,石剑平律师旁征博引,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际案例;语言生动形象,深入浅出,大大地提高了大家对《外商投资法》出台背景及具体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将对该局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特别是招引外资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引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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