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订下的房地产企业合规之路 —高帆所刘志龙律师受邀参加招商地产公司内部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4-07-11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619打印本页
2024年7月9日下午,浙江高帆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刘志龙律师受邀参加招商地产举办的公司内部培训会,就“《公司法》修订对房地产公司的影响及应对”展开专题讲座。
刘志龙律师首先聚焦于新《公司法》修订后股东出资责任的强化,深入解读新增规定中实缴期限、催缴失权制度、股权收购端责任、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等关键条款,并结合房地产行业特性和实务经验,重点分析新《公司法》背景下地产项目中名股实债投资人面对在其他股东出资不实时可能遭遇的新挑战。
为帮助房地产公司提升内部合规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刘志龙律师从新《公司法》对于董事、监事和高管(董监高)义务的细化入手,讲解了关联交易管控、横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尽的忠实勤勉义务。鉴于实践中房地产公司往往会设立多个项目公司,刘志龙律师分享了如何依法合规地设立项目公司、阻断后续合作风险的针对性建议。
讲座最后,刘志龙律师从公司、股东、董监高等公司治理的多个维度逐一提出具体合规思路,强调应严格核查合作相对方资信、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审慎进行股权转让与收购、注重小股东权利保护等。参与培训的多名高管纷纷表示收获颇丰,表达了遵循新《公司法》修订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合规管理体系的强烈意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没有啦!
下一篇:没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