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义观达所冯如琢律师、郝强律师应邀 开展《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线上宣贯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21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447打印本页

4月14日—16日,为响应浙江省商务厅、宁波市商务局关于《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由宁波市数字家政产业协会主办、宁波市鄞州区数字家政联合工会、宁波市三个阿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承办。宁波市数字家政产业协会法律顾问、和义观达所冯如琢律师和郝强律师应协会邀请开展《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线上宣贯工作。

冯如琢律师和郝强律师对《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进行全面系统解读,分别从条例出台背景、立法宗旨目的、立法基本概况、条例主要内容、条例主要亮点、条例配套工作等方面深入浅出讲解,并回答直播间观众踊跃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三天直播间累计超3000人次观看。

家政服务,一头系着民生期待,一头连着就业需求,《条例》的出台落地是浙江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也对实现浙江省家政服务行业“提质扩容”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共6章43条,包括总则、行业管理、服务规范、产业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围绕家政人员“请不起、请不到、不放心”等难点痛点,此次《条例》明确将通过家政服务数字化管理手段赋能行业管理,同时规定居家式家政机构和服务人员的服务规范,建立了服务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优奖励制度。针对家政行业冲突,《条例》明确规定各方的禁止性行为,落实各方的权益保障机制,并建立多渠道的纠纷化解机制,同时理清各部门职责,规定家政产业促进落地政策。

如在行业管理上,《条例》第六条至第十一条对健全家政服务数字化管理应用、对家政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实施赋码管理作了详细规定,明确建设全省统一的“浙里家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通过“浙里家政”实现对家政服务机构及家政服务人员的“码”上管理。针对当前家政服务业“低小散弱”的实际,《条例》明确各部门促进产业发展的职责,发挥法规对家政产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其中第二十八条至三十五条还分别从员工体检、技能培训、人才培养、金融保险及家政进社区驻点方面等提出给予相关费用、场地保障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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