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2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1040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4年4月11日对12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2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赵 艺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王静涵 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
吴济楚 浙江法校(宁波)律师事务所
刘峰旗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艾书涵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芦梦谍 浙江金昭律师事务所
徐 雪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
陈子依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张 还 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张 戈 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徐娜娜 江苏华旦天左(慈溪)律师事务所
戴 琼 北仑区征地拆迁管理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每个工作日至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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