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国浩宁波所获评“鄞州区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23-12-27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340打印本页

近日,宁波市鄞州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新一轮区级文明单位、文明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创建结果的通报》,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荣获“鄞州区文明单位”称号。

一直以来,国浩宁波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守正创新、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列入年度重要工作任务,持续、扎实地做好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和组织全体职工积极参与。

此次获评“鄞州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对国浩宁波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高度肯定。国浩宁波所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深化文明创建行动,努力在新起点上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穿高质量发展全过程,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再做贡献、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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