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十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9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1098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3年11月8日对13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3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柳越男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戚诗怡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郝嘉宁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曹俊超 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
何其珍 浙江天展律师事务所
干祎儿 浙江天册(宁波)律师事务所
戚海艳 浙江宇邦律师事务所
徐炳耀 浙江华亚律师事务所
黄湘惠 浙江永为律师事务所
龚 淳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陈天赐 上海海华永泰(宁波)律师事务所
韩鹏宇 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叶猛荣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每个工作日至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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