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十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9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1098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3年118日对13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3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柳越男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戚诗怡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郝嘉宁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曹俊超     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

何其珍     浙江天展律师事务所

干祎儿     浙江天册(宁波)律师事务所

戚海艳     浙江宇邦律师事务所

徐炳耀     浙江华亚律师事务所

黄湘惠     浙江永为律师事务所

龚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陈天赐     上海海华永泰(宁波)律师事务所

韩鹏宇     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叶猛荣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2023年119—2023年1115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每个工作日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3年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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