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十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6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884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3年11月3日对13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3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张 勋 上海汉盛(宁波)律师事务所
卓槚栎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史一舟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李信含 浙江天册(宁波)律师事务所
项 前 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
厉 琳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张亿豪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田恩栋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陈永其 浙江泰杭(宁波)律师事务所
张 志 浙江文勇律师事务所
钟杰昀 浙江和义观达(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陈佳玲 浙江合创(余姚)律师事务所
沈健忠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0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每个工作日至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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