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十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30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932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3年1027日对13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3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卢智超     浙江泰杭(宁海)律师事务所

竺丹芬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郑文颖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徐梦晓     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

陈爱东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

张灿文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

毛薇薇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

阎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

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杨哲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林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马驰骋     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030—2023年113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每个工作日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3年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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