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十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30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932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3年10月27日对13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3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卢智超 浙江泰杭(宁海)律师事务所
竺丹芬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郑文颖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徐梦晓 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
陈爱东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
张灿文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
毛薇薇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
阎 晶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
杨 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余 芳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杨哲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林 婧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马驰骋 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每个工作日至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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