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十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3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867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3年10月20日对12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2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葛芳瑜 浙江天册(宁波)律师事务所
董伊飞 浙江金昭律师事务所
刘博艺 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
许江涛 浙江甬友律师事务所
周丹妮 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龚愉轩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王 涵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黄 茜 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
胡必武 浙江雄镇律师事务所
赵 蔚 浙江同璟律师事务所
楼静雪 浙江和义观达(前湾新区)律师事务所
李海龙 浙江象港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每个工作日至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3年10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没有啦!
下一篇:没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