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十七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07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843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3年9月28日对13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3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杨琪琪 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
于占洋 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
金小艺 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
徐志峰 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
杨 柳 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
徐建君 浙江宇豪律师事务所
林虹艳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林步朗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唐翊哲 上海海华永泰(宁波)律师事务所
雷锦林 浙江合创(宁波石化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吴颂坚 浙江丰积信律师事务所
陈 蕾 上海段和段(宁波)律师事务所
王 琼 浙江义韬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每个工作日至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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