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十七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07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639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3年928日对13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3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杨琪琪      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

于占洋      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

金小艺      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

徐志峰      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

杨 柳      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

徐建君      浙江宇豪律师事务所

林虹艳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林步朗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唐翊哲      上海海华永泰(宁波)律师事务所

雷锦林      浙江合创(宁波石化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吴颂坚      浙江丰积信律师事务所

陈 蕾      上海段和段(宁波)律师事务所

王 琼      浙江义韬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2023年107—2023年1011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每个工作日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3年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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