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08来源:微信推文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551打印本页


近日,宁波市检察院、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律师协会联合制定了《宁波市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细则》,在全市范围启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有序落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这是继2017年我市实行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后,进一步围绕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促进司法工作而推出的又一重要改革举措。

根据《宁波市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细则》,除了对未成年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等四类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当三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辩护外,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且不认罪认罚的,也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结合案件实际,认为有需要的,也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辩护。同时,试点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规定5种可以通知辩护的情形和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具体规定,进一步扩大援助范围,保障审查起诉阶段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的,均可获得律师辩护的服务,达到全覆盖。

为保障试点有效推进,市司法局和市人民检察院还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确定工作责任人和联络员。市法援中心联合市律师协会组建一支120名刑辩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供资源不足地区调配使用。全市新增法援经费448万元,强化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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