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专委学术沙龙——热议电商平台责任新变化

发布时间:2020-12-02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2053打印本页

11月26日中午,宁波市律师协会互联网专业委员会举办了题为《中美经贸协议和民法典双重背景下电商平台责任的新变化》的学术沙龙。不同于以往的学术讲座,本次活动考虑到律师工作的繁忙,因此将学术沙龙安排在中午,并提供了冷餐会。这种新形式给学术研讨带来了轻松的氛围,来宾们可以一边享受冷餐甜品,一边进行“头脑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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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邀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徐伟副教授担任主讲嘉宾。徐伟副教授作为宁波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副所长、宁波大学互联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电子商务法研究所所长、中国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互联网企业法律服务、网络侵权领域、电子商务法、知识产权法的研究,并在上述领域颇有建树和心得。

徐伟副教授通过梳理中美经贸协议、民法典、电子商务法中电商平台责任的相关规定,穿插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等方式,向参会嘉宾展示并分享本次主题内容。

期间,徐伟副教授还特别提出,根据现行《电子商务法》规定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有权通知电商平台采取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但针对权利人的通知义务以及初步证据的要求,不同法律的规定不尽相同。因此在不同情境下,对电商平台应采取的“必要措施”的界定也不尽相同。

活动当天,参会嘉宾积极参与议题的讨论,围绕议题内容并结合生活实际畅所欲言。期间还特别针对当今社会非常流行的“直播间卖货”这一热点问题背后的法律问题及消费者维权进行热议,引发了大家的思考。


来源:市律协网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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