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18-09-17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10361打印本页

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所需材料:

1.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简历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简历.doc (需发电子版至邮箱1318397660@qq.com

2.未从事律师行业期间或从事公职、公司律师期间3000字左右总结;(需本人签名,并电子版至邮箱1318397660@qq.com

3.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无犯罪记录承诺书.doc,需律所审核盖章;

4.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5.离职证明(原单位是公职的还需要品行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缴纳单位为律所,有缴纳记录),待业六个月以上的需要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开具的待业证明或失业证或本人出具的情况说明;

6.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9.外地户籍人员提交由宁波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权益告知书)或者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原律师证注销决定书复印件;

11.重新执业人员登记表重新执业人员登记表.doc,一式三份

12.上岗培训结业证书(公职、公司律师转社会律师需参加岗前培训)原件和复印件。

13.拟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除提交以上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所在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兼职的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研发园C区12幢4楼;

联系电话:87002628。

注意:1、省内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后超过一个月或省外注销律师证书后三个月,重新申请律师执业的,应当经所在地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2、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注销执业证书后申请社会律师执业的,应当参加省律师协会的培训并经所在地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参加岗前培训者,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首次执业时间,原执业单位,注销时间等)以邮件形式发省律协报名培训,邮箱:zjslsxh@vip.163.com,联系电话:0571-88859537。

3、证明材料未写明有效期的,默认有效期为一个月,请在有效期内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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