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浙东刑辩论坛”在宁波大学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5-10-21来源:宁大司法实务研究中心发布者:浏览次数:1298打印本页

20151018日,由宁波大学法学院、宁波市律师协会主办,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协办,温州、台州、绍兴、舟山四地的律协刑委会协助举办的首届“浙东刑辩论坛”,在宁波大学成功举行。

  本次“浙东刑辩论坛”的主题是“以审判为中心----你准备好了吗?”,旨在呼应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有效推动刑事司法实务研讨、交流。本次活动得到了宁波大学、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法学会等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包括宁波在内的温州、台州、绍兴、舟山、杭州、嘉兴的公检法律学等法律共同体的积极帮助;宁波大学律风普法志愿者大队的志愿者们作为会务工作人员,为论坛的顺利举行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开幕式

  当天上午的开幕式,由宁波大学法学院张炳生院长主持,宁波大学副校长徐铁峰教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词。

  徐铁峰指出,首届浙东刑辩论坛的召开,具有多重重要意义。首先,浙东地区的公检法司学的法律人们,共济一堂,讨论审判中心主义的落地与实践探索,是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一次积极回应,可谓共襄法治盛举,意义不凡。其次,首届浙东刑辩论坛的举办,必将实现浙东法律人的进一步交流与团结。再次,首届浙东刑辩论坛的举办,也是一次法学理论与实务的有效对接与交流。

  接着,宁波市司法局吕强副局长、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邬辉林主任也分别做了大会致辞。

  在简短的开幕式、论文颁奖、合影之后,进入学术讲座环节,由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张友明律师主持。

  首先由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以“以审判为中心——辩护律师的新思维”为题,就辩护律师适应审判中心主义的升、转变,发表了激情洋溢的学术演讲。

  接着,最高人民法院周加海博士以“以庭审为中心的难点和应对思考”为题,就司改背景下庭审推进中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进行了理性平和的实务讲座。这两场精彩的“学术盛宴”,激起了全体与会法律人的强烈共鸣,纷纷表示深受启发。

  当天下午的主题争鸣,在宁波大学法学院王慧博士、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李崇杰刑辩律师的主持下,由部分征文获奖作者及嘉宾组成的十数位发言人,围绕“以审判为中心”主题,就刑事诉讼之侦查、公诉、审判、辩护四个环节的法律实务及理论探索,进行了专题性的深入探讨。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张应立副主任、宁波市检察院潘申明主任、台州玉环县法院项延永副院长和浙江工业大学邓楚开副教授作为点评人,分别对上述四个环节的演讲内容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在闭幕式环节,由宁波大学法学院李娜副教授对论坛做了精彩的学术总评,对论坛的全过程进行了严谨的学术梳理,分析了论坛的主题和特点,提升了论坛的内容和品质。

  此外,宁波大学司法实务研究中心秘书长、刑事实务研究所所长冯一文博士对整个论坛的缘起、筹备作了简单回顾,并对宁波大学司法实务研究中心作为各方法律人进行法律实务交流、沟通的平台,今后将如何建设、运行作了介绍,并期望浙东乃至更广范围的法律实务专家们对中心予以关注,并积极参与其中。

最后,宁波律师协会徐建民会长对论坛进行了总结。徐会长用金色(秋天的收获)、蓝色(共同体的理想)、灰色(体认现实的困惑)、红色(衷心的感谢和希望)四个颜色总结和评价本次论坛,言简意赅,幽默风趣,为本次论坛主体活动的结束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此外,据悉,为提升本次论坛交流质量,论坛组委会在事先举行了论坛征文活动,共收到48篇学术论文,并评选出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10篇,优秀奖若干。

   

       其中,一等奖分别为潘申明、刘浪撰写的《以侦查人员出庭推进新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项延永撰写的《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强化法官居中裁判品质的路径构建》所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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