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江北区青年律师专项业务培训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4-04-07来源:微信推文发布者:浏览次数:90打印本页

江北区青年律师专项业务培训

为提升区域青年律师业务能力,助推江北律师行业可持续发展,在江北区司法局指导下,市律协江北分会联合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聚焦青年律师关注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开展了青年律师专项业务培训系列活动。


4月2日,第四期专项业务培训之“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理解与律师实务运用”专题讲座在京衡(宁波)所举办,全区42名律师参加。

活动邀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张炳生教授主讲《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理解与律师实务运用》。张教授以扎实的法学功底、严密的逻辑能力,从制定背景及遵循思路出发,重点讲解了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效力、未经批准合同的效力、预约合同的认定与救济、以物抵债协议的性质及履行等条文,理论结合实践,为今后律师实务中出现类似案情提供更清晰的思路和更准确的判断。

本次讲座内容丰富、脉络清晰,加深了青年律师对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的理解,有助于提升律师的专业素养,在办理合同类纠纷案件中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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