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陈东豪律师收到当事人的感谢锦旗

发布时间:2024-02-06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316打印本页

2024年2月4日,陈先生带着一面印有“法律卫士、维护正义、尽职尽责、行业楷模”的烫金锦旗来到合创所,为感谢陈东豪律师对他案件的尽职代理,获得了二审改判的好结果,减少了其80余万元的赔偿责任。

陈先生作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某广告店,在承接业务时,将安装工作外包给邱某,但是双方没有签订书面承揽合同。后邱某在陈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叫了高某前来共同安装。在安装广告牌的过程中,高某不幸身亡。一审法院判决发包方承担10%的责任,高某承担30%的责任,陈先生开办的个体工商户系雇主,承担60%的责任,需要赔偿130余万元。陈先生对判决结果极其不满,故前来委托陈东豪律师为其进行二审代理。

接受委托后,陈东豪律师在一审判决中敏锐地发现,邱某作为承揽业务的一方,没有承担责任。经过对一审判决的仔细研究,陈律师发现,原审原告未提供与该广告店存在雇佣关系的任何证据。随后,陈律师开始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在于当事人的沟通中得知,邱某作为专业安装门头广告的人员,与其他广告店也有合作,且都为承揽关系,遂向法院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同时,陈律师在二审中坚决要求开庭审理,并在开庭过程中,通过将铝塑板、广告布、广告发光字带到庭审现场的方式,将邱某、高某提供铝塑板、脚手架以及其他安装工具的事实进行还原,让合议庭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承揽关系的存在。最后,陈东豪律师写了长达11页的代理词,多方面、多维度阐明了代理意见。二审法院本着公平正义的原则,对案件进行了改判,改判广告店与邱某、高某系承揽关系,仅承担25%的责任,减少了80余万元的赔偿责任。

陈东豪律师在日常办案中始终坚信,尽职尽责办好每一起案件,尽职尽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一名律师的基本素养。感谢当事人对陈东豪律师服务的肯定,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将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重,提供专业、尽职的法律服务,希望每一名当事人都能够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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