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宁波市青年律师职称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3来源:微信推文发布者:浏览次数:307打印本页




通知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关于进一步支持新执业青年律师成长成才的若干意见》(甬律协〔2021〕6号)的相关规定,市律师协会拟对正式执业3年以内取得中级律师职称的30周岁以下新执业青年律师和35周岁以内取得高级律师职称的青年律师,给予一次性奖励。本次奖励对象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高)级律师职称的人员,已申请获得过该项奖励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拟申报人员请将申报表(Word版和PDF版均需提供)与个人照片(JPG格式)等材料2024年3月1日(周五)前打包发送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指定邮箱:497623701@qq.com

联系人:周君

电话:0574-8700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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