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十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2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1472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3年821日对12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2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陈振宇    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

杨休炜    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

孙宇靖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袁勤玮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王志荣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张秀丽    浙江佳兆律师事务所

黄章骏    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

孙玉涵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姚一星    浙江华亚律师事务所

郑子皓    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史浩辉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王美棋    浙江之鹰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2023年822—2023年828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每个工作日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3年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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