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宁波律师学院启动仪式暨第一期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来源:微信推文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4611打印本页
经市律协业务发展与培训委员会筹备,决定于3月11日(周六)举办宁波律师学院启动仪式暨第一期培训,现将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2023年3月11日(周六)下午14:00-17:00
宁波律师之家(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
35周岁以下且执业年限在3年(含)以内的青年律师,校招录用人员(实习生)优先。
线下培训名额为9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其余律师可通过小鹅通观看线上直播。
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郑金都开讲《中国律师业的未来与青年律师的素养》。
请各分会(联络组)组织报名,汇总后于2023年3月9日(周四)前上报业务发展与培训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晓靖
电话:1595748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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