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目所开展“防范虚假诉‘五个一’工作机制”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1-08-25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761打印本页


为严格贯彻执行《甬中法(2021)34号》文件“关于建立共同防范虚假诉讼‘五个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2021年8月24日上午,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召开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律所主任朱亮律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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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朱亮律师宣读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律师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共同防范虚假诉讼‘五个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并予以深度解读。朱亮律师在解读过程中结合自身办案经历,总结出在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继承纠纷是虚假诉讼的高发区,当事人容易做虚假陈述,乃至伪造证据,提醒大家必须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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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主任陈海波律师要求:本所律师必须绝对禁止代理虚假诉讼的民商事和执行案件,对于一时难以判断是否存在虚假诉讼的案子在接受代理之前提交集体讨论。行政在案件审批和出具公函盖章前必须严格执行《通知》要求五项工作。保证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诚信和诉讼秩序,是每位法律人应尽的责任,也是鑫目全体律师的追求。

来源:鑫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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