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司法局局长郑少军莅临阳明所进行专项治理工作联系督导

发布时间:2021-03-31来源:微信推文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1801打印本页


为切实落实司法部、全国律协及省司法厅有关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根据专项治理工作部署,2021年3月30日上午,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暨案例警示教育会。会议由本所支部书记徐敏律师主持,余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少军出席会议并督导讲话。除部分出庭人员外,党支部全体党员律师、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均参加了本次会议。

阳明所党支部书记徐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暨案例警示教育课

徐敏书记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构想;全面实施宪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共五大方面切入,着重强调了习总书记对法治队伍的要求,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徐敏书记列举了三个负面案例作为警示教育,鞭促全体党员强化党性锻炼,增强规矩意识,恪守职业底线。



阳明所党支部代表发言

由阳明所党支部副书记应海霞、青年党员律师佘朵朵进行发言,两位代表表示作为党员律师,要在此次学习活动中发挥“律政先锋”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党建引领,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汲取精神力量,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让阳明所成为一支与党同心同德的人民律师队伍。  



余姚市司法局局长郑少军讲话


郑局长提出三点意见: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建引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开展好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2、突出治理重点,高效落实关键步骤。确保专项活动不跑偏、不走样、不浮于表面,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律师行业须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性;3、注重统筹推进,确保治理成效。要做到专项整治与宣传先进典型相统一,结合“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开展学习活动,做好台账资料积累。



最后,徐敏书记再次强调党支部全体成员要做到自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汇编资料,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自查自纠,以问题为切入点,以目标为落脚点,将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坚持专项治理与行业发展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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