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益律师团

发布时间:2019-03-15来源:发布者:浏览次数:217打印本页


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给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法律咨询、调解服务,2015年3月,在以“消费维权,你我同行”为主题的3.15纪念大会上,宁波市消保委与市律协进行合作签约仪式,以时任市律协副会长、波宁所主任范云律师为团长、有14名律师组成了宁波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团,成为市消保委消费者维权专家团之一。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团针对消费者维权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并就消费领域的难点问题及重大或疑难问题进行讨论与研究,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法律保障。自成立以来,为宁波某儿童绘画创意工作室倒闭所产生的消费者赔偿纠纷、商品房买卖时房屋面积、层高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所引起的纠纷等提供法律咨询;参与二手车交易市场规范问题的讨论,并协助审查二手车中介行业合同;就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立法草案提出律师意见;协助审查消保委十大案例,参加2016年度消费维权日活动,指派律师代表参加省消保委消费维权义工培训活动,参与对大象卡发卡主体提起诉讼的研讨等。2018年3月12日下午,市消保委召开了以“创放心消费 享美好生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会上,宁波市律师协会荣获“2017年度最美维权人物奖”。


由于第一届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团聘期至2018年3月届满,市律协与对市消保委经过沟通后对公益律师团进行调整与招募,新任团长为市律协副会长胡力明,市消保委聘请37名律师为市消保委公益律师,消保委公益律师团的队伍进一步扩大,聘期自2018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4日。该律师团组成人员为:胡力明、范云、朱佳莹、李波、王露莺、周彬、茅迪群、潘寅、何卓君、罗丹丹、王琦、朱金维、王津津、丁建武、朱利军、郑吉薇、吴克、范芙蓉、陈维云、熊云霞、徐军、陈斌、杨培尔、华旗、林飞君、毕秀娟、华永胜、陈亚纳、何凌均、徐超渝、赵晶、应海霞、张存洲、范璐、周旭锋、史祝君、孔德民。


2018年,为积极响应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要求,试行消保委公益律师值班制度,派遣消保委公益律师进驻市消保委开设的人民调解室。安排每月两个工作日下午由消保委公益律师值班定期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等服务,提高调解的法律水平,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使消费维权更有力量。5月29日,市消保委牵头组织的我市某商贸公司预付费卡诉讼主体研讨会召开。市律协副会长、公益律师团团长胡力明,市律协监事杨培尔等律师参加研讨会。参会的市消保委公益律师从本次消费者权益侵害事件的法律关系入手,就维权的诉讼主体、证据的把握、程序的推进、可能出现的后果等方面提供了详细的分析意见,受到与会代表的认可。



2019年3月15日,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团组织了胡力明、吴克、华旗等3名律师参加市消保委、甬派等新闻媒体组织的公益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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