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与宁波大学法学院洽谈深化合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8-03-16来源:发布者:浏览次数:422打印本页
3月15日下午,市律师协会叶明会长、徐立华副会长、俞建伟副秘书长、郑吉薇副秘书长等一行应邀到宁波大学法学院交流。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炳生教授、党委书记李学兰教授、副院长翁光聪、副书记孙芬娜、副院长石慧,及地方服务办、学工办、研究生办相关负责人参加交流。双方就如何发挥各自优势,充分运用“宁波市律师学院”这个平台,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律师教育培训事宜进行深入洽谈,达成一些共识。

2011年11月,宁波市司法局与宁波大学联合成立“宁波市律师学院”,并在市律协挂牌宁波大学法学院“学生实习基地”。为了深化合作,进一步办好“宁波市律师学院”,提升我市律师业务水平,推动专业化培训,2018年市律协主办的第一期青年律师训练营将于4月14日—15日放在宁波大学举办,今后还将组织开展一些专题性法律人职业素养提升培训活动。

双方还对其他一些合作事宜进行商谈,并达成一些共识:如宁波大学法学院拟聘请一批有丰富经验的律师担任研究生与本科生的实践教学导师,实际参与指导学生毕业实习和实践教学;市律协统计各律师事务所当年能提供的实习岗位情况,推荐合适的研究生与本科生去律师事务所实习,并鼓励优秀青年法律人才到本地律所就业;市律协与宁波大学实现“名师资源共享”,共同举办讲座、培训,或互通信息,鼓励全市律师与在校学生报名参加各自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鼓励青年律师报考专业法律硕士研究生,提升学历学位与理论水平,宁波大学法学院可以根据需要为青年律师开设专门班级,并提供比较灵活的教学时间安排;双方合作举办一些高水平的学术研讨活动,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学习等活动。

市律协秘书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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