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十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30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52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5年10月29日对14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3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林珂晓 上海汉盛(宁波)律师事务所
李晓兰 浙江浙甬律师事务所
黄宝迁 浙江靖邦律师事务所
胡伊豪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王嘉溢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金欣彤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林沐颉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倪时芬 浙江金道(宁波)律师事务所
严 皓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
余丹妮 浙江维知律师事务所
李宇辰 浙江和义观达(前湾新区)律师事务所
徐 佳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 薇 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每个工作日至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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