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十六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1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679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3年1130日对20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20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许鑫泽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郑杨帆     浙江金昭律师事务所

白凤坤     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

俞晓云     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

程      浙江宇邦律师事务所

关      浙江宇邦律师事务所

李智钢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王育伟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徐志远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吴梦蝶     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

肖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萧颖泽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宋金玻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周雯婧     上海海华永泰(宁波)律师事务所

汪剑虹     浙江杭天信(宁波)律师事务所

丁国斌     浙江杭天信(宁波)律师事务所

顾佳媛     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

杨汝玲     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

姚继     浙江同璟律师事务所    

储泽元     浙江海浩(宁海)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2023年121—2023年127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每个工作日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3年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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