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十五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30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494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3年1129日对13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3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郭梦阳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徐雨蒙     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

王明珍     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

胡      北京市大地(宁波)律师事务所

何      浙江华亚律师事务所

陈梦丹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鲍书琪     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

岳      上海段和段(宁波)律师事务所

龚      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

李      浙江海港内河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陆雅雯     浙江海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陈      宁波北仑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张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130—2023年126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每个工作日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3年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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