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十五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30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1007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3年11月29日对13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3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郭梦阳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徐雨蒙 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
王明珍 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
胡 珊 北京市大地(宁波)律师事务所
何 静 浙江华亚律师事务所
陈梦丹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鲍书琪 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
岳 铖 上海段和段(宁波)律师事务所
龚 泽 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
李 铿 浙江海港内河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陆雅雯 浙江海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陈 珂 宁波北仑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张 雨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6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每个工作日至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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