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十四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4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592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3年1123日对15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5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周林盛     北京市大地(宁波)律师事务所

刘文健     浙江金昭律师事务所

李菲楠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朱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吴良福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叶海霞     浙江海音律师事务所

朱佳嫣     浙江杭天信(宁波)律师事务所

崔怡香     上海德禾翰通(宁波)律师事务所

黄      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

姜盼攀     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

徐      宁波银行金华武义支行

李      宁波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孙健儒     浙江海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严丹雯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孙      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124—2023年1130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每个工作日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3年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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