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十四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4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1233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3年11月23日对15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5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周林盛 北京市大地(宁波)律师事务所
刘文健 浙江金昭律师事务所
李菲楠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朱 凯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吴良福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叶海霞 浙江海音律师事务所
朱佳嫣 浙江杭天信(宁波)律师事务所
崔怡香 上海德禾翰通(宁波)律师事务所
黄 城 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
姜盼攀 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
徐 菡 宁波银行金华武义支行
李 奕 宁波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孙健儒 浙江海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严丹雯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孙 烨 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每个工作日至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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