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十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1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2275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3年7月31日对13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3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陈艺琳    浙江法校(宁波)律师事务所

洪高杨    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

潘云帆    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

俞明慧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朱陈陈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黄耀锋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张玲玲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郏阳艳    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季奥特    浙江丰积信律师事务所

潘家辉    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

严小青    浙江和义观达(慈溪)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2023年81—2023年87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每个工作日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3年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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