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十四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03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2989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3629日对13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3 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崔啸天     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

      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

蒋惠惠     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

盛静静     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

      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

      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郑杨鹏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

陈黄燚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

褚红梅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吴佳伟     浙江海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任瑞凤     浙江和义观达(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吴淑缘      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202373—202377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每个工作日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37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没有啦!

下一篇:没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