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宁波律师论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7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3106打印本页
市律协各分会(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征集2023年宁波律师论坛论文的通知》和前期评审结果,市律协拟于2023年7月8日至9日举办2023年宁波律师论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甬律潮头 法治营商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8日上午8:30—7月9日12:00;
地点:余姚四明湖开元山庄(余姚市梁弄镇狮子山)。
三、召开方式
以线下论坛为主,线上同步进行直播。
四、论坛议程
日期 | 时间 | 议程 | 论坛地点 |
7月8日 | 8:30 | 签到 | 开元厅 |
9:00-17:30 | 论文作者汇报交流 | ||
18:30 | 复活赛 | ||
7月9日 | 9:00 | 主题讲座与颁奖典礼 | |
用餐地点:夏威夷西餐厅 |
五、参加人员
1.线下:全体入围论文(见附件1)的作者(合作论文参加一位作者即可);
2.线上:对所有人员开放(全程直播,具体参加方式届时发布)。
六、答辩须知
1.上台交流时,每人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介绍文章内容不超过5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2.如有制作PPT的,请于7月3日(周一)15: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上台交流顺序会提前抽签决定;
3.旁听人员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提问。
七、其他事项
1.奖项设置(暂定):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组织奖10个;会后将选出优秀文章推荐参加浙江律师论坛;
2.论坛设置复活赛,名额暂定16名,现场直接报名,报满截止;报名参加复活赛的论文作者须上台交流;
3.线下论坛参会人员请于7月3日(周一)15:00前将报名表(附件2)发各分会(联络组)统一汇总后报市律协秘书处,便于会务组协调安排;
4.线下论坛参会人员报名后未按时报到参加的,视为放弃,将取消评奖资格;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应提前向会务组说明。参加线下论坛时,须遵守会场纪律,手机调至静音状态;无特殊情况,应全程参与,否则取消评奖资格;确有事需离开,须提前向会务组请假。
联系人:周君,李晓靖
联系电话:13957470329(微信同号),15957486885
邮 箱:497623701@qq.com
附件:1.附件1.2023年宁波律师论坛入册及上台交流论文汇总表.xls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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