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十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8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2792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3年6月7日对13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2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蔡渊宇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罗雨情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蔡颖颖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刘立煌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任晓晓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
黄雅薇 浙江宇豪律师事务所
李应芳 浙江融哲(宁波)律师事务所
黄泽晓 浙江融哲(宁波)律师事务所
仇莞莞 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
厉海蔚 浙江纽华律师事务所
代莹莹 浙江纽华律师事务所
吴雨春 浙江海泰(奉化)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4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每个工作日至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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