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首批“领军型”名优律师赴香港培训

发布时间:2018-12-25来源:发布者:浏览次数:390打印本页


深入推进浙江省司法厅“三名”工程建设,树立行业标杆带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宁波市司法局在今年组织开展了我市首批名优律师(领军型、骨干型、成长型)培育对象的遴选工作,其中共有十八位在我市律师队伍中的拔尖人才被确定为“领军型”名优律师培育对象。2018年12月9日-14日,在市律协的组织下,十八位律师共赴香港接受为期五天的专门培训。


本期培训由香港本地专业培训机构Kornerstone学院承办。课程安排非常紧凑,形式主要是集中授课与参观访问交流,课程内容则涵盖了香港的基本政治制度、司法制度、金融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律师制度、公证人制度以及离岸基金、金融科技和国际礼仪等。


第一天上午,代表团在Liberty Chamber大律师行聆听香港大律师、太平绅士马耀添博士主讲香港特区法律制度下午的课程由迈普达(Maples)的两位专业人士主讲开曼群岛基金最新信息与相关法律事务。


第二天上午香港资深专业形象顾问陈静雯(May)上的《国际专业形象及礼仪》课非常有料有趣,与代表团之间的互动教学也让在座各位生动体验了英伦绅士、淑女的形象与规范礼仪带来的魅力。


第三天上午大家聆听香港中文大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习超教授主讲的香港金融体系课程课程内容信息量极大,在短时间内把深奥的金融学概念与原理,用最浅显易懂的叙事方式来讲授,深入浅出,把道理讲明白,让大家拓宽了视野受益匪浅以致出现了大家多次主动要求拖堂。


第四天上午安排了两堂课程,一是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李鸿生先生主讲跨国(境)法律事务中的国际公证问题和香港的委托公证人制度;一是由盈鹰咨询顾问公司董事高志豪先生主讲金融科技之法律问题。甬港两地律师还对一些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最后一天下午,是由能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创立人黄锦冰女士给代表团讲解《香港公司法》。


代表团还先后走访了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和香港国际仲裁和调解中心。期间,宁波市律师协会与香港大律师公会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资深大律师携五位资深大律师和大律师到场,宾主双方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热切期待双方即将开展的合作愉快且富有成效。签字仪式结束后,双方互赠礼品。


代表团还拜访了香港律师会。香港律师会大中华法律事务委员会两位副主席郑宗汉、韦业显律师热情接待详解香港律师会的情况。双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互赠礼品、合影留念



代表团参访香港特区立法会、特区政府律政司,并进入香港高等法院旁听庭审。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三个最重要的机构之一(另两个是特区政府和终审法院),主要承担着修立法律核准公共开支监督政府的重要职责


特区政府律政司法律政策科副首席政府律师张秀霞女士介绍了相关情况。律政司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法律支持部门,是著名的香港三司之一(另二司为政务司和财政司),集政府法律顾问提起公诉司法行政等职能于一身主要由民事法律科、国际法律科、法律草拟科、法律政策科、刑事检控科、政务与发展科部门组成。对律政司的拜访与交流,对代表团来说是一次对香港法律制度特别是律师制度的全面、直接的认知过程。


访港期间,香港梁锦涛关学林律师行资深合伙人郑宗汉、叶建民同事邱松梅、姚雅花等律师设宴接风并进行了友好交流。梁关是目前唯一在宁波设有办公室的境外律所,与宁波律师界有良好的业务合作。以前有多位宁波律师曾有过在梁关所实习的经历。梁关同仁表示愿意与宁波律师就一带一路以及民营企业走出去等法律事务,开展更加紧密与深入的合作。

代表团还应邀访问了香港宁兴(集团)有限公司。据公司总经理范海波介绍,历经三十多年发展公司总资产已累积达170多亿元,经济效益在同类企业中长期名列前茅。该公司还在宁波成功投资了很多的企业和经济实体,我们为家乡企业在香港取得的骄人业绩深感自豪。


短短五天香港行,让宁波律师领军人才亲身感受到香港国际化氛围与法律视野行程满满,收获满满,友情满满。大家都衷心感谢市司法局与市律协的精心组织感谢香港律师同行的热情接待和培训机构的细心安排宁波的“领军型”名优律师,通过这沉浸式、集中式培训,切身感受、亲身了解香港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精神。香港的法治经验,让大家更加深刻认识到全面实行“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更加坚定了律师们共同参与这场伟大事业的信心和决心。


(邬辉林 杨根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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