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取法律职业资格档案和律师执业档案的程序说明

发布时间:2018-06-22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9970打印本页

 

一、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司〔2017〕30号)第十二条 申请人在浙江省以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前应当向省司法厅申请先行调取其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档案;申请人在浙江省以外曾经从事过律师职业的,还应当同时申请调取其律师执业档案。

律师事务所派驻浙江省分所的律师申请执业,不需要申请调档;但党员律师组织关系应当接转。

申请人申请调档期限不计算在行政许可审核办理期限内。

 

    第十三条  申请调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档案和律师执业档案的,提交下列材料:

   (一)《调档申请书》;

   (二)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证书(正副本)。

   (三)律师事务所拟接收其执业的证明。

   省司法厅在收到申请人调档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向有关省(区、市)司法厅(局)发函,调取申请人的资格档案和执业档案,并在收到申请人的档案后及时告知申请人。

档案到达后,申请人可以按照本规程的规定,向所在地市司法局提交执业申请材料。

 

二、调档分类流程

 

1、未执业律师的资格档案调取

——需调取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的,申请人向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网址:https://zwfw.12348.gov.cn/zheng/login?color=complete)

——需调取律师资格档案的,申请人向律师在线平台申请;

司法考试处联系电话:0574-87324425/87323218

2、已执业律师的资格档案和执业档案调取

需调取执业档案,申请人向律师在线平台申请,同时:

——如申请人拥有的是律师资格,申请人无需分别提交网上申请;

——如申请人拥有的是法律职业资格,仍需要向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提出需调取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申请(网址:https://zwfw.12348.gov.cn/zheng/login?color=complete)


三、律师在线平台申请流程

需在网上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

在律师在线平台网址:https://ls.sft.zj.gov.cn点击“调档申请”“提交调档申请”“调入”,按提示填写空项。

2、进度查询

律师在线平台点击“调档申请”,输入申请人姓名后点击“确认查询”,在“已调档信息列表”中点击申请人姓名,查询详细信息。调档完成后,会在“调入日期”和“备注”中予以明示。

厅律工处联系电话:0571-87054376

 

     

       调档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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