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宁所许鑫律师进校园开展防欺凌普法讲座

发布时间:2025-09-28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80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9月26日,浙江华宁律师事务所许鑫律师应邀来到丹山书院,开展了一场主题为“法治护航——拒绝校园暴力,学会说‘不’”的普法讲座。本次活动由象山县法学会、教育局等单位联合主办,旨在通过专业法律知识的普及,帮助青少年学生们识别、应对并远离校园暴力。 

讲座中,许律师结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与认知水平,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专业法律知识。首先通过提问互动方式引出校园欺凌的定义,详细讲解了身体欺凌、语言欺凌、关系欺凌和网络欺凌四种常见类型,用“起侮辱性绰号”“拳打脚踢索要财物”“散播谣言”“孤立”等贴近校园生活的例子,帮助同学们精准识别身边的欺凌行为。 

许律师强调,校园暴力没有赢家,对受害者、施暴者、旁观者都会造成伤害。许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欺凌者需承担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特别强调“未成年并非免责金牌”,年满12周岁若实施严重暴力行为,仍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引导同学们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面对校园暴力,许律师给出了自救法,同时也鼓励旁观者不做“冷漠的看客”,而应安全介入、安慰受害者、悄悄报告老师。讲座最后,许律师带领同学们一起承诺:不做残忍的施暴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要尊重每一位同学、要用善意和沟通解决问题、要勇敢地站出来说不。 

校园应是知识的殿堂、友谊的摇篮、成长的乐园。愿每一位少年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勇敢成长,向阳而生。浙江华宁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关注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参与校园普法活动,为构建和谐校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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