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十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4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1267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4年11月1日对17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7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王旭松 上海精诚申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王 超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陈玉琴 浙江法校(宁波)律师事务所
廖佳玲 浙江法校(宁波)律师事务所
王谭贺 浙江法校(宁波)律师事务所
朱烨峰 浙江泽大(宁波)律师事务所
陈昭妤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崔林意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温顺兵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毛诗懿 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
王 婷 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
林芷珊 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
徐 钢 浙江宇豪律师事务所
鲁文慧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赵 杰 浙江丰积信律师事务所
刘合东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朱玲玲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每个工作日至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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