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4名律师分获省、市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时间:2021-02-07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3129打印本页
为选树模范,表彰先进,鼓励广大律师更好地传播法律知识,经评选,省律协决定对在《民法典》宣讲中表现突出的58人授予“浙江省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先进个人”,其中我市6名律师当选。市律协在各分会(联络组)和各市属律师事务所推荐的基础上,决定授予18名律师“宁波市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先进个人”。
“浙江省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先进个人”
杜 晶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单 莹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王 琦 浙江金道(宁波)律师事务所
李 强 浙江嘉丰律师事务所
余旭斌 浙江高邦律师事务所
张西平 浙江之鹰律师事务所
“宁波市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先进个人”
吕甲木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周群洁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曾 军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
卜未鸣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刘建国 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
章宇文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章卫光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刘 庆 上海汉盛(宁波)律师事务所
邓旭东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
王 榕 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
王 琦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
徐成科 浙江甬港律师事务所
彭 辉 浙江鑫目(宁波石化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石剑平 浙江海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陈锦倩 浙江姚城律师事务所
宓丽文 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
高方军 浙江前湾律师事务所
杨建员 浙江知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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