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连、杭州、上海、厦门律师业发展考察报告

发布时间:2014-07-02来源:发布者:浏览次数:1605打印本页

为破解宁波律师业发展难题,学习国内律师发展与管理先进经验。95日至9日、1215日,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吕强带领部分县(市)区分管律师工作的领导、市律协部分领导及律师、市律管处人员共22人,分二批先后赴青岛、大连、杭州、上海、厦门考察律师业发展情况。这次选择同为副省级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的青岛、大连、杭州、厦门作为重点考察对象,上海作为重点学习对象,具有针对性、可比性、易学性特点。现将考察情况简要归纳总结如下:

一、 五地律师业发展情况比较

一个城市的律师业发展因素,往往由一个城市的经济、人口、城市地位和影响力有关,在条件相仿的青岛、大连、杭州、厦门、宁波五个城市,他们的律师业发展状况有哪些差别和特点呢?

(一)经济、人口比较

青岛位于山东半岛南端、黄海之滨,2010年户籍人口736万,2010年全市实现国民生产总值(GDP5666.2亿元,系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计划单列市。

大连,位于东北辽东半岛最南端,西北濒临渤海,东南面向黄海,2010年户籍人口570万,2010年全市实现国民生产总值(GDP5158.1亿元。系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计划单列市。

杭州市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省会城市,2010年户籍人口683万,2010年全市实现国民生产总值(GDP5945.82亿元,系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

厦门市位于福建省南部,与台湾、澎湖隔海相望,是国际性海港风景城市,2010年户籍人口180万,2010年全市实现国民生产总值(GDP2060.07亿元,系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

宁波市系东海之滨,长江三角洲南翼港口城市,2010年户籍人口572万,2010年全市实现国民生产总值(GDP5125.8亿元。同为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计划单列市。

五地在城市的地位、人口数量和国民生产总值(GDP)比较接近,具有可比性。

(二)律师数量比较

根据小康社会的衡量标准,每万人的律师数为2.5。青岛市目前共有律师2600名,占其人口的比重为万分之3.12;大连市目前有律师2400名,占其人口的比重为万分之4.21;杭州市目前共有律师2528名(不包括省直属所),占其人口的比重为万分之3.69;厦门市目前共有律师1200名,占其人口的比重为万分之6.66;宁波市目前共有律师1329名,占我们户籍人口的比重为万分之2.32。可见我们宁波律师的绝对数远远落后于青岛、大连、杭州、厦门。

(三)律师事务所数量和规模比较

作为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的数量和规模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地的律师业发展水平和层次。青岛市目前有律师事务所240家,其中个人所70 家,执业律师50名以上的律所共有  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2家;大连市目前有律师事务所200 家,其中个人所2 家,执业律师50名以上的律所有20多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4家;杭州市目前有律师事务所227 家,其中个人所65 家,执业律师50名以上的律所有7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2家;厦门市目前有律师事务所80 家,其中个人所14家,执业律师50名以上的律所有2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2家;

而宁波共有律师事务所120 家,其中个人所 32 家,没有执业律师人数在50名以上律所,没有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四)业务创收比较

2010年,青岛律师总创收 4.8亿,人均18.46  万;大连律师总创收2.8 亿,人均11.66万;杭州律师总创收 4.8亿,人均29.66  万;厦门律师总创收3.5亿,人均29.16 万;宁波律师总创收 3.8亿,人均32万,远超青岛和大连。人均创收反映出律师的收费水平和律师收入的高低,对律师个人和律师业发展来说都是关键的指标。

城市

户籍

人口

(万)

生产

总值

GDP

(亿)

人均

GDP

()

律师

总数

(人)

占户籍

人口

(万分比)

律师业

务创收

(亿元)

人均

创收

(万元)

律所

(家)

50

以上

(家)

全国

优秀

(家)

青岛

736

5666

7698

2600

3.12

4.8

18.46

240

 

2

大连

570

5158

9049

2400

4.21

2.8

11.66

200

20

4

杭州

683

5945

8704

2528

3.69

7.5

29.66

227

7

2

厦门

180

2060

11444

1200

6.66

3.5

29.16

80

2

2

宁波

572

5125

8959

1329

2.32

3.8

32

120

 

1

经过上述四方面比较,宁波律师除人均创收优于其他四城市之    外,律师总数、律所规模与管理等,均与四城市有较大差距。特别是规模所建设方面,宁波律师远远落后于上述四个城市。

二、对四城市规模律师事务所的共性分析

此次考察的青岛德衡、亚和太,大连恒信法大 ;杭州五联、金道,上海国浩、大成、瀛泰锦达,厦门天衡、世礼,共11家律师事务所,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发展初期全部都是经过律所之间的合并或其他律所加盟后成为规模化的大所,再经过内部一系列的整合、改革、发展,最终形成了目前我们所看到的规模和局面,这样典型的案例对我市律师业发展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

(一)            事务所成立之初通过合并、加盟等方式快速形成规模,再

经过整合、改革实现快速发展。以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为例。2000年,由江南、新大陆、天放、天都、松青律师事务所合并成立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之后在2004年英之杰、成大律师事务所等又先后加盟,使得五联所的队伍和实力更加壮大。而我们所熟知的国浩律师事务所也是在北京市张涌涛、上海市万国、深圳市唐人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合并并共同发起设立的。上述律所在完成初步合并之后,都有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整合,允许其中一部分不适应这种新型模式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离开律所,同时欢迎新成员的加入,这样使得留下来的人员在发展理念上更加一致。再经过一定时间的规范管理、业务开拓、团队划分,实现事务所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

(二)事务所内部有较为清晰、合理的组织架构,通过公司制的模式经营、管理事务所。在律师事务所合并之初,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并不是一下子就采用公司制的管理模式,而是随着事务所的发展,逐步进行改革和完善的。例如大成所,现在是采用一种类似“三权分立”的架构模式,使事务所决策更加理性、执行更加到位。一般而言涉及律师事务所发展的重大问题都由高级合伙人会议决议产生,而在合伙人会议之下,又有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分别来执行和监督日常管理事务。除了大成所才用的这种模式外,还有一部分律师事务所是将合伙人按照其权限的大小,划分为高级合伙人、一般合伙人,只有高级合伙人才有决策权,比如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就采用这种管理模式。据这些事务所合伙人的介绍,一个合理的结构设置,可以使得大家各司其职,减少相互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将行政部门单列,由更加专业的职业经理人员担任,不但可以使得事务所的日常管理更加规范,同时也可为业务部门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

(三)事务所注重定期的业务培训和成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员。我们此次的考察对象内部都有定期的培训、交流计划,他们的培训不仅仅包括入职前的培训,也包括入职后的定期培训。或者也有律所通过编辑出版内部刊物使得事务所内部的人员之间得以相互交流学习,这其中上海国浩所更是聘请了专业的编辑来制作他们的刊物,在增进交流的同时,更提高的律所的品牌形象。根据考察的结果来看,这样定期的培训或刊物的出版,不仅仅使得事务所内部的人员之间的经验得到了相互的交流,同时也提供了大家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沟通交流频繁了,大家才有可能更好的相互了解,形成统一的思想理念,在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体谅,从而使得团队内部更加的和谐,形成事务所内特有的文化氛围,使得事务所更能吸引人才、留得住人才。

(四)事务所涉及的业务领域从传统的诉讼仲裁领域向涉外、大型项目和非诉讼法律服务转变。此次考察的律师事务所他们现在所涉及的服务领域极其广泛,传统的诉讼仲裁业务已经不是他们服务重点,而政府大型项目、企业法律顾问、企业并购、知识产权、金融保险、IPOPE等非诉讼业务是他们开拓的新兴业务,且各律师事务所都有自己比较成熟的服务品种。我们认为2000年——2010年期间是中国律师行业高速发展的十年,北京、上海、杭州都在这十年里出现了规模化的大所,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虽然宁波本地的律所在这十年中的发展也比较快,但是自始至终没有出现规模化的大型律师事务所,这导致大量IPOPE业务被北京、上海、杭州的同行瓜分。我们之所以无法承接这类大型的法律业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没有形成规模,力不从心。我们应该在接下来的10年(2011年——2020年)的黄金发展期,努力迎头赶上。

(五)事务所均已基本形成各自的品牌形象,并已开始获得品牌效应。众所周知,事务所的品牌很难形成、维护,但是一旦形成,就像商品打出了自己的名号。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未来的客户,在自己选择所需法律服务时,往往会优先考虑他耳熟能详的选项。就我们考察的情况来看,这些事务所都采用一些合理的品牌营销手段,都有自己的网站、专门的宣传手册以及内部的刊物,上面记载了一些本律所的简介,以及事务所团队所承办的优秀案例,以方便客户对事务所的专业成绩有一个快速并且全面的了解。同时,他们在日常办公中统一使用带有事务所LOGO的办公用品,在与客户互动的过程中,无声无息的加深客户对律师事务所的印象,从而强化了律师事务所的影响,弱化、淡化律师个人的影响。律师事务所之所能形成各自的品牌,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其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大所,同时自身具有高水平的业务能力,以及良好的事后跟踪服务。在以后的律师发展中,大型的法律项目并不是可以通过“关系”获得的,而是凭借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专业能力通过竞标获得的。在考察过程中,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上海瀛泰锦达律师事务所合并之后,实力明显增强,成功中标世博纪念展及博物馆法律服务项目,近期又竞标获得参与国家海洋局对渤海蓬莱19 3 油田溢油事故海洋生态索赔案项目。

这些规模化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成功经验总结起来就一句话:通过合并建立规模化的团队,建立适合本所发展的管理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加盟,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形成优秀的品牌,以此形成好的连锁效应

三、宁波律师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就律师行业发展的环境来讲,宁波虽然无法与上海相比,但与青岛、大连、杭州、厦门等地差不多,但到目前为止宁波还没有出现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律师事务所。追根溯源可能是由以下几方面的因素共同作用所导致的。

(一)政策引导不够。在过去的十年快速发展阶段,各级政府及及管理部门对建立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大型律师事务所没有指出明确的发展方向,也没有形成积极的鼓励、支持政策。虽然在各种律师工作会议上经常强调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但只停留“提倡”层面,没有必要的干预和扶持措施,实际上处于各律师事务所自由任意发展状态。

(二)人文思想因素。提到宁波,很多人就会想到“宁波帮”,宁波人历来就很敢拼、很敢打,在自己打拼出一片天地之后也很乐意回馈社会。但是宁波人往往在努力打拼的不经意间忽略了规模带来的力量。“宁做鸡头不做凤尾”、“走遍天下不如宁波江厦”等“小落位”思想比较浓厚。在律师界,单打独斗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实习律师在独立执业后大多都会考虑独立从业,而执业律师在拥有自己的一定案源之后大多会考虑自立门户当老板。这就导致了我们常常看到宁波一些律所,在达到一定的规模后就陷入一个怪圈,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从小不断地壮大,大到一定规模后就迅速分离,然后再不断的大,又不断的分,始终无法形成规模化的大型律师事务所。

(三)无成功转型的先例。就目前宁波的律师业来讲,虽然还没有出现像我们考察的律所一样规模化的大型律所,但对于宁波各个律师或者合伙人而言他们目前的收入已经是很可观的了。而通过合并或重新组建形成一个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律师事务所无疑要冒一定的风险。说白一点,就是宁波的律所觉得合并还存在一定的风险,未必一定能够有好的发展,所以不敢合并,但是目前大家至少已经意识到合并是一种趋势,是增强竞争力的发展方向。同时,宁波还缺乏振臂一呼的人。

(四)当年的职业规模不够大。2000年的时候,宁波市的职业律师只有400人左右,在这样的规模下要成立一个有上百名职业律师组成的大型律师事务所是完全不现实的。但是,经过10年的发展,目前宁波市的职业律师人数已经上升到了1200多名,有了这样了职业群体,已为我们形成和发展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大型律师事务所打下了基础。

四、宁波律师业规模化建设设想

对于宁波这样一个开放型的港口城市而言,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公司化、国际化是必然的趋势。设立、发展规模化、公司化、国际化的律师事务所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目前,宁波正在发展海洋经济,这是我们宁波律师界打造自己的事务所航母绝好良机。

(一)不破不立,先破后立。中国的文字博大精深,一般都有着其深厚的含义。困境的“困”字,中间是一个“木”,外面这被一个“口”字形成的框包围着。种子已经长成了,但想要成林,就必需要突破外面束缚着它的这个框,然后将两个“木”字合而为一方成。未来,律师事务所将会朝两个方向发展,一是发展成小而精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二是发展成大而专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目前宁波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职业群体都已经初具规模,但既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专业所,也没有出现这次考察中规模所。这个问题困扰着宁波律师业发展,如不能在短期内突破“困”境,就有可能失去今后十年的黄金发展期,等待我们的将是市场被抢占、宁波律师生存环境的日益恶化。当务之急,宁波律师业应该通过律所之间的合并,成立规模化的大型律师事务所,然后走专业化和国际化之路!因此,我们应当加快转变发展理念,加快规模所建设。不要让制度成为阻碍我们律师行业发展的理由,可以先通过有意愿合并的律所合并起来,打破目前宁波本地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停滞不前的局面,而后再在整合中建立、完善管理架构和制度,推动宁波律师业跨越式发展。

(二)政策引导,鼓励变革。任何的发展变革都需要有个带头人,司法局和律协作为宁波律师的管理单位和行业组织,应当挑起这份重担,积极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出台税收减免、人才引进等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宁波律师业的改革,鼓励、支持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大型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和发展。同时多组织与各地优秀事务所的合作和经验交流活动,以便宁波律所在发展中吸取更多的经验,少走弯路。

(三)放眼未来,着手现在。目前宁波本地的律师事务所,一般每家只有3-5个合伙人,事务所的所有日常开支都由这几个合伙人分担。设立一家大型的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律师事务所,并形成自己的品牌,表面上看起来投入的成本总额很高,如购置(租用)办公用房、定制办公用品、进行品牌宣传、维护网站、出版内部刊物等都要花些钱。其实,但由于事务所内部的合伙人大幅增多,实际平均下来的人均成本就没有那么大了。再加上事务所一旦形成规模、品牌后,竞争能力大幅提升,承办的案件更大、更多,收入也会大幅增加。一般来说,大投入定会带来大回报。考察中,还有一个重要的体会,合并成立一家大型的规模化、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合伙人在律所发展的初期和发展过程中,为了律师事业,都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如合伙人购买的房子免费提供给律师事务所使用、给律师事务所留足发展基金、合伙人收入采取封顶等。

五、思考与建议

(一)宁波律师的数量增长应提速。在与青岛、大连、杭州、厦门四市的比较中我们发现,我市律师在数量上远逊对方,这与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很不适应,亟需大力提高。在考察中,大连市律师协会前会长张耀东律师指出,经调研,现在法学院校毕业生中从事律师的比例不足5%。可见,律师行业的吸引力正在急剧下降,律师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状况令人沮丧。要改变宁波律师数量少的局面,首先我们必须加强对宁波律师行业的整体宣传,塑造宁波律师的良好形象,增加律师行业的整体美誉度,从而吸引更多的法学院校毕业生进入律师业,从事律师工作。考察中,大连律协的宣传片给考察队员带来极大的视觉冲击和感受,其实这些场景我们宁波律师都在经历、都在践行,但是我们没有宣传。其次,政府有关部门、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大力扶持青年律师,改善青年律师的生存环境和执业状况,在业务上提供培训,在案源上提供平台,在会费等成本上予以减免,在执业初期给予生活补助,努力减轻青年律师的生存压力,为他们健康成长获得时间和空间。

(二)加快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建设。比较青岛、大连、杭州、厦门四地律师事务所发现,我市律师事务所的规模明显偏小,我市最大的和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不到50名,绝大部分律师事务律师人数不到20名,平均每个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在10左右。这远远不能适应宁波外向型、国际化大都市的经济发展格局。在大连,律师人数在50名以上的所就有二十多家。以科学的管理为基础实现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建设,是克服现行合伙所内在弊端的必由之路。现行合伙所在分配形式上虽然打破了国办所人人均吃大锅饭的弊端,但由于合伙所大多采取个人领办或者三五个律师合办的形式,尤其是在分配形式上大多采取个人纯收入与个人总创收挂钩大比例提成的方式,导致合伙律师在一个所的招牌下,各办各的案,各创各的收,相互之间貌合神离,业务上缺乏配合,工作上缺乏支持,需要的人才难以引进,不仅律师队伍难以扩大,甚至合伙律师之间也分分合合折腾不断。实现规模化建设是律师事务所能在竞争中求胜的保证,是律师事务所建设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的律师业务领域(尤其是高层次的律师业务领域),不仅存在国内律师同行间的剧烈竞争,而且还存在国内律师与国外律师的竞争,随着我国律师业向国外律师的进一步开放,这种竞争将更为剧烈。法律服务市场更高、更新的需求,同业竞争的巨大压力,使每一位清醒的律师意识到,律师事务所如不能上规模、上档次、上效益,就不可能在未来的法律服务市场中和同业竞争中立足、求胜。走联合之路、求专业化分工、上规模效益已成为律师的普遍呼声,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提高科学管理律师事务所水平。在考察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时,我们见到了一本本精美的档案,即律师信息档案和律师办案档案。律师信息档案中有律师个人的全部信息,包括学历学业、受训、奖惩、执业经历、及年度办理的各类案件,所有律师在律所的信息档案中一目了然,这是对事务所管理规模化的一个重要体现。而律师办案档案更可看出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产品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所有的法律服务都体现出统一性,即统一的各类合同模版、统一的文书抬头、统一的行文格式,甚至是使用几号字、什么字体、页边距多少、封面格式、如何装订等等,无一不体现出规范和统一。在客户看来,这就是档次、这就是质量、这就是信心,这就是无声的营销——细节决定成败。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规范化的法律服务是律师事务所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防范律师事务所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律师事务所在纷繁复杂的律师业务中不变应万变的法宝。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方面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1、管理方面,应着重抓好目标管理、人才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教育管理、纪律管理和档案管理等。为使管理做到科学严密行之有效,应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从而使每位律师做到有章可循,自觉置身于各项管理制度之中,自觉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养成守纪律、讲文明,守职责、讲道德的好习惯。2、在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方面,应着重抓好收入分配、业务分配、专业分配和教育选择等运行机制。从而建立了一个合理高效的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以增强事务所的活力和凝聚力。3、在收入分配方面,要坚持同工同酬、按劳付酬、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在提存的比例上,必须兼顾个人所得,集体留利和储备发展三个方面。4、在业务分配方面,要根据业务性质、难易程度等,结合律师的特长、水准而定,不搞平均分配。要从保证工作质量角度出发,条件许可时,应当统一调配业务。5、在专业分工方面,要根据律师个人的知识面、业务水平和特长与事务所开拓的业务领域相结合,做到发挥律师的所长与事务所的业务范围融为一体。按照实际需要出发,专业领域分为10-20个,使事务所的专业化分工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成为一个有实力、有竞争力的整体。6、在教育选择方面,要按照每个律师的不同情况,实施不同方式的教育。针对不同对象和不同的需求,制定不同的教育培训计划,促使每个律师努力工作、发奋学习,促使事务所成为一盘棋的有机运作。

(四)加强律师事务所品牌化建设。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法律服务市场是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中国律师,亦是国际律师竞争中的一个主力队伍。中国律师能否在这场竞争中占一席之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事务所的规模化与品牌化建设。品牌化建设应是大所与小所共同追求的目标。品牌,对于任何一个行业都很重要,拥有品牌就是拥有市场,就是拥有现在和未来,就可以获得最大的市场价值,这是品牌时代的游戏规则。法律服务已经市场化,法律服务市场同样要注重品牌。事务所的整体品牌化是由高层次的软、硬件设施、高素质的律师队伍、高质量的律师服务、高效率的管理来体现和保障的,表现为一个律师团队的精神和内涵,体现为先进的管理理念、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科学的管理制度、雄厚的人才储备、强大的研发能力和积极的律所文化。品牌对于事务所来说,是形象、实力、素质的反映。我市律所应加强品牌化建设,为宁波律师业打造出一张张金光灿灿的名片。

 

 

 

 

                                     调研组负责人:吕  强

                                        统稿人:王明珍

                                     执笔:刘慧杰、张帅军

 

                                          0一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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