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四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2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428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5年3月31日对12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2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史子龙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胡利波 上海汉盛(宁波)律师事务所
陈 甬 上海汉盛(宁波)律师事务所
陈慧萍 浙江匡明律师事务所
宋 帆 浙江靖邦律师事务所
骆晗佳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葛 梦 浙江法校(宁波)律师事务所
张诗勰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
吴旭华 浙江丰积信律师事务所
应思晖 浙江浙杭(余姚)律师事务所
熊偲诗 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
叶佳绿 浙江前湾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9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每个工作日至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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