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1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662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5年3月10日对12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12位考核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唐成晓 北京中业江川(宁波)律师事务所
应 超 浙江启金(宁波)律师事务所
姜禹鹏 浙江纽华律师事务所
陈文月 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
吕仕法 浙江新中大律师事务所
张骁威 北京观韬(宁波)律师事务所
郑皓文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吴祥明 上海德禾翰通(宁波)律师事务所
孙昌义 上海德禾翰通(宁波)律师事务所
赵明庆 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
毛怡清 江苏华旦天左(慈溪)律师事务所
贺 昶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7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7002629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公职律师人员、公司律师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每个工作日至高新区光华路299弄29号研发园C区12幢4楼宁波市律师协会前台办理考核通过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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