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的艺术 文字的力量

发布时间:2016-08-29来源:发布者:浏览次数:1440打印本页

法庭是律真正的舞台,这是海泰所陈波律师执业数十载以来积累的心得体会,也是其对青年律师的谆谆教诲。陈波律师多次教导年轻人如何做好开庭的艺术,并亲自撰书成文,以飨广大后来之辈。

此举也获得了律师业内和法院系统的关注和赞赏。著名的法律人专业社区无讼阅读转载刊登并在“一周好文”中推送推荐,获得了广泛的关注和点击,而后人民法院报亦在其2016年8月28日发行的报纸第八版法律共同体栏目上刊载了陈波律师的这篇文章,题目即为《法庭是律师真正的舞台》。在这篇文章中,陈波律师将其执业生涯以来积攒的经验心得倾囊相授,他提到作为一名律师,法庭才是其真正的舞台,高超的庭审技巧、优雅的庭审艺术才是律师的立身之本。从开庭的准备到庭审的流程,陈波律师完整的阐述了作为律师应当如何开好一次庭

人民法院报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主,是集中反映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惟一一张全国大型报刊,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及所有关心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人士的重要舆论阵地并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文章在人民法院报刊登,是对陈波律师的重要肯定,对海泰律师的肯定,也是对整个宁波律师界的肯定。 

巧合的是,文章刊载当天是海泰所24周岁的生日,所以,这篇文章也是献给海泰所的生日贺礼。海泰所的发展也是宁波律师发展的一个缩影,相信在从小到大,从大到强的路上,会有越来越多的宁波律师在全国的平台展示自己的风采。 

 

(通讯员:林骥)

   

       附:

法庭是律师真正的舞台

                                          ——论以审判为中心下律师的出庭艺术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今年5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开始施行,庭审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律师也要穿袍出庭了。在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之下,我国诉讼制度日渐向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接近,因此,无论是诉讼律师、或非诉讼律师,出庭艺术都是我们十分重要的基本功,也是评价律师优劣的一个重要的指标。在那些影视作品中,很多律师就是因为在法庭中的出色表演而一战成名,大放异彩。

庭上十分钟,庭下十年功,提高出庭水平,绝非易事,是一个律师综合业务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提高办案质量的必由之路,需要厚积薄发,水到渠成。

没有充分的准备,就不会有高质量的庭审!

第一,开庭,你准备好了吗?——关于调查取证。

任何法律理论都不如客观事实重要,由于出现新证据而导致案件方向逆转的情况不胜枚举,所以查明事实真相,包括客观事实、法律事实,是律师和法律共同体最重要的工作。比如雷洋案件,一旦真相查明,是非曲直自然也清楚了。

律师的调查工作一定要有调查提纲、要带着思考进行,并获得第一手证据或资料,我们要尽量出现在第一现场、找到目击证人、找到实际经办人、获得视听资料、电子邮件、书证等证据,对于专业问题,如医疗事故、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应向专家证人请教,或者申请司法鉴定,务必彻底搞清楚。基于案卷、高于案卷,我们不能全信案卷,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峰回路转,在取证的路上,你有时会发现,办案思路已经豁然开朗,对案件也有了全新的认识。

证据是诉讼之王,它将客观事实变成了法律事实,证据不是孤立的,它充满了内在的紧密联系,庭审是证据的表演,证据是律师最好的武器。

第二,开庭,你准备好了吗?——关于法律文书。

有了证据,就等于有了食材,可以做菜了。灵活使用证据,熟练运用法律,把他们有机地结合起来,于是案件有了灵魂,完美的法律文书呼之欲出,它可以是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代理词等等。证据清单必须一丝不苟地按要求完成,整理得像一本书一样,当然庭审中需要的质证意见、询问提纲、图表之类的也要准备好。

这个时候,你可以在互联网上遨游,梳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判例大数据、学术动态,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你更需要的是一份专注、独立思考和执着,甚至食不甘味、夜不成寐,因为它可能充满争议,我们需要梳理的法律关系太多,诉讼策略和战术方向的选择太困难,而这些都必然要在法律文书中体现出来。

知己知彼、战术创新、出奇制胜,用法律武器依法将腐朽化为神奇,是律师办案的最高境界,这需要律师非常熟悉事实和法律,并能灵活运用。在本人著名的韩国特大沉船保险索赔案、某银行广东特大船舶融资案中,正是由于律师设计出意料之外的争议解决方案,那些支离破碎的证据被重新组合使用,并焕发出无穷的力量,一筹莫展之时,却满盘皆活,最后全部得到省高院支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然,对于一些争议大的重大案件,我们不妨试一试模拟法庭,或许可以提前发现问题,并作出调整。另外,出庭人员较多的情况下,事先一定要有分工和侧重,尤其是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办人出庭时,要有充分准备,以应对可能比较尖锐的问题。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事实和法律都准备好了,早已成竹在胸,只等法庭的召唤。

第三,法庭是律师真正的舞台。

好了,律师袍穿好了,法槌敲响,律师来到自己的舞台,就像教师走进课堂、医生来到手术室。

一,法庭调查是重中之重。

一般庭审分答辩、事实调查、辩论三个阶段,但这三阶段应有主次之分。在这三个阶段中,起诉答辩阶段要简单,主要是双方的一个亮相,双方亮明主要理由和观点就可以了,不易过分打开,其目的是让合议庭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后续法庭调查的方向和进程,经常看到有的律师在答辩阶段就用去一个小时,这样往往会造成重复、降低审判效率。

事实调查要详尽、深入,它是庭前准备的重点,也是判明是非的关键,事先一定要列好表格、准备好对双方证据的质证意见,包括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免被动。对对方的质证意见,如果不符实际的,在征得法庭允许后,要当场作出回应,避免被曲解。辩论阶段的很多话如和证据有关,也可以放在质证阶段讲,会收到很好的效果,但是要围绕证据目的展开、用语简单,这样也可以使后面的辩论更自如、高效。表达的可视化也可以是一个尝试,在本人韩国沉船案件中,我们在法庭中使用了图表、PPT、央视视频来代替部分文字内容,也取得比较直观的效果。

法庭辩论要有亮点、气势。大多数律师会重视辩论,但是很多律师会宣读一下事先准备的代理词了事,这种做法要慎重。辩论一定要根据前面二阶段争议焦点、查明事实(包括提问、鉴定、证人等)的内容进行解读、归纳,事先的代理词要及时调整;内容要有一根主线贯穿,有亮点、有重点,红花绿叶分清楚,几轮发言合计时间最好控制在一刻钟到半小时内;充分发挥语言艺术的魅力,要尽量脱稿抑扬顿挫地去讲述,眼睛注视合议庭,用精彩的内容紧紧吸引合议庭的注意力,对于看不到案卷的其余两名合议庭成员,这是你说服并获得他们手中一票的最后机会,要做到这一点,你必须对全案了然于胸,并区分语言、文字的不同表达效果。

二,法庭提问很重要。

在庭审调查中,有不少提问环节,如法庭的提问、当事人相互提问、对证人、专家证人、鉴定人的提问,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事先要结合已经确立的案件方向做好提问提纲、被问提纲。

当事人之间的提问除了查清事实,往往还起到提醒法庭注意重点的作用,有时也是一支矛,攻击到对手的短处,对手的回答可能会逻辑混乱、自相矛盾、落入圈套,失分多多,但是这时攻防转换很快,我们自己也会面临同样的危险,所以一定要给予足够重视。对出庭的证人、鉴定人的发问一样重要,他们证明的内容往往和案件焦点紧密相关,不可或缺。

提问阶段,比较具有独立性、突然性、攻击性,有时造成案件逆转,在西方法庭中,是律师展示个人魅力的独特舞台,这我们在著名的美国辛普森案件中都领略了,相信在国内法庭中分值也会日益增加,律师可以好好把握,但是要从容不迫、注意分寸、尊重对方、就事论事,个人观点不应当场辩论,而是留到辩论阶段再陈述。

三,发言要点不过三,有理就大声说出来。

讲者长篇大论,听者昏昏欲睡,这是律师在法庭中要坚决避免的。发言要点不过三,意味着律师要做一个狙击手,用词简洁、精准;意味着分清主次、把握本质、抓住重点;意味着尽量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图表化。就像身上穿的一套西服,颜色太多,估计不会太好看。

在质证、询问过程中,对方可能会有一些虚假的陈述,你需要迅速作出澄清,却得不到机会,也可能你要补充重要事实和理由却被打断,这时你要举手,向法庭讲明对案件的重要性,并坚决要求法庭给发言纠正机会,有理一定要大声说出来。我们有诉讼法、法庭规则、法庭摄像,可以保护合法权利,只要是正当要求,法庭应当会支持和理解。

四,法庭是我们共同的课堂,对手使你成长。

现在新型案件不断涌现,司法解释也如雨后春笋,要提高办案质量,必须加强学习,打铁要靠自身硬。而在实践中、在实战中学习,更是一种很好的方法,法庭就是我们学习的最好场所,所以我们有时会看到法学院学生旁听庭审。律师虽然各为其主,但是依然须忠于事实和法律,承担起法律共同体司法公正的责任。

有时看到一方律师出言不逊,而另一方又以牙还牙,不很友好,这是对别人和自己的不尊重,也不利法庭审理程序的完成,应该坚决避免。在法庭中或者工作中,律师不仅是竞争对手,更多应是合作伙伴、学习对象,我们要学会尊重对手、研究对手、欣赏对手,学习他们的长处、避免他们的短处,与高手硬碰硬地对话,其乐无穷,虽败犹荣。感谢对手带给我们的成功和挫败,它使我们更快地成长起来、更好地成熟起来。

第四,法庭是律师最美的绽放。

当庭前千万辛苦一切都准备好了,出庭将变得自信满满、非常自如,你在法律中从容行走、挥洒自由,你只是在享受劳动果实、享受这个舞台,学有所用,你内心的快乐将来自客户的信任,法庭是我们法律人生的重要舞台。

多年前,由于一个影响重大的涉外提单侵权案件在最高院的成功办理,受最高院推荐,我的全部代理词和个人风采被登载于人民法院出版社《出庭在最高人民法院》一书;前年,又有案件被收录于最高院《人民法院案例选》,这是对我一丝不苟的出庭风格以巨大的鼓励。

当然,开庭结束并不等于工作结束,我们需要小结一下,根据庭审情况,考虑是否要进一步补充证据、庭审是否有失误要弥补、递交书面代理意见、准备可能的第二次开庭,等等。

用心去做,独立思考,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办案质量是律师立身之本,法庭是律师最美的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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