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法院推动民事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

发布时间:2021-10-08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740打印本页

9月30日上午,宁波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动员部署会,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叶明,宁波市律师协会会长徐立华、副会长胡力明、大成(宁波)所高级合伙人魏杰律师应邀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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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动员部署会传递了宁波全市法院在民事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的改革导向和工作原则等信息:以保护诉权、减轻讼累、避免程序空转、节约司法资源为导向,运用系统思维,坚持数字赋能,通过诉的依法合并和强化各环节程序效能,力争实现以最少的案件、最少的程序促进矛盾纠纷源头解决、实质解决、一次性解决。动员部署会要求全市法院在今后民事审判工作中积极推进“诉的合并”,有效唤醒示范诉讼和代表诉讼等沉睡条款,切实避免程序空转,提升自动履行率,强化法官释明,合理行使依职权调查取证权。

我市律师要充分理解宁波法院此项改革的深远意义和工作要求,认真研究和娴熟运用相关规则,在以后办案过程中有效调整工作方式,以适应此项改革,从而帮助当事人以最少的案件、最少的程序实质性、一次性解决问题,进而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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