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十八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6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1817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1年8月4日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考核合格人员:
张尧泳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惠 颖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李东昊 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
杨政委 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
李晓航 浙江甬策律师事务所
叶俊杰 浙江三港律师事务所
金典炫 浙江宇豪律师事务所
杨 旭 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邬赛赛 浙江时光律师事务所
步振宇 浙江甬望律师事务所
陈 莎 中国农业银行
公示时间: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联系电话:89189972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每个工作日上午至中兴路746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窗口办理考核通过手续,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人员可直接至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办理执业手续。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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