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十七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2来源: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1546打印本页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宁波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1年7月28日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进行了面试考核,现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夏嫣然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

钟文文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彭浩杰   浙江宇豪律师事务所

纪迎港   浙江法校(宁波)律师事务所

陆嘉琪   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

徐志远   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

赵豪南   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

    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

汪林熙   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

黄怡丹   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

郭季瑜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

此次实习期满面试考核,有两名申请执业人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第五十六,五十七条规定,决定分别延长实习期一到两个月。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6日,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通过面试考核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请携带实习证,重新执业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每个工作日上午至中兴路746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窗口办理考核通过手续,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人员可直接至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办理执业手续

联系电话:89189972。

 

                           

 

宁波市律师协会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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